抽烟不听劝 男子成因禁烟纠纷而被拘的第一人

2013-09-07 07:17   来源: 半岛网-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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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,面对被打的小李(右),李某表示非常愧疚。



  半岛都市报9月6日讯(记者 黄英帅)9月1日起,《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》开始实施,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否则将被罚款200元。绝大多数烟民遇到劝阻时,就会主动掐灭香烟。但9月2日下午,男子李某在珠海路一家超市吸烟时,他不仅不听劝,反而恼羞成怒一拳打在女售货员脸上,事后李某逃脱。9月6日,李某被警方抓获,目前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。李某也成为本市“禁烟”以来,因禁烟纠纷而被拘留的第一人。

  9月2日下午,在珠海路8号一家超市内,女售货员小李像往常一样在超市内上班。当天下午3时许,一名男子进入超市内,在生活区的烤鸭柜台买烤鸭。期间,该男子拿出香烟,在超市内吸了起来。“因为我们接到了通知,从9月1日起,超市内不允许顾客吸烟,否则超市会受到处罚。”9月6日,小李向记者回忆,她上前劝阻该男子 ,“我对他说让他去外面抽,但他不搭理我,我又继续劝,但没想到他张口就骂我,我就生气了,说话语气也重了,他突然就给了我一拳。”

  被打后,小李一下子就蒙了,下意识地用手一摸左眼,满手是血,可把小李吓坏了。“当时我的眼镜都碎了,划破了我的左眼下方的位置,血流了很多,衣服上也是,我赶紧上前把他拽住,让他跟我去派出所,他不停下来,我就一直追着他跑,后来还是跟丢了。我只好先到医院,后来才报的警。”小李告诉记者。

  “我们了解情况后,就去了医院,见到了报警人,并到事发超市进行了调查。”珠海路派出所戴警官向记者介绍,经了解,打人男子是去超市生活区买烤鸭的,与烤鸭柜台老板认识,“我们获取了该男子的姓名、籍贯等基本信息,还知道他在长沙路也有一家烤鸭店,但具体位置并不知道。”戴警官说,从9月3日起,办案民警在长沙路的超市、市场进行走访,一直走访了3天半,于9月6日中午在一家超市生鲜区内打听到了打人男子李某的线索,并将其带回派出所。“刚到派出所他还不承认,见到受害人和目击证人以后他才承认。”

  9月6日下午,记者在珠海路派出所见到了李某,此时的他对打人一事懊悔不已。“都怪我一时冲动,才犯了错。”李某称,当天他并不知道《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》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 ,事发后才知道。当天下午,他喝了两瓶啤酒,并到事发超市买烤鸭拿回自己店里卖,遇到小李阻止他吸烟时,他认为小李“管得太宽了”,于是骂了小李两句,两人吵了几句后,他一拳打在对方脸上。“现在我知道错了,以后也不会在公共场所吸烟了。”目前,李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。

  ■记者手记

  主动“灭烟”是素质的体现
  

  《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》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公共场所禁止设吸烟区,不听劝阻者罚款200元。此举也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禁烟令。吸烟有害健康的常识人人皆知,但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没有烟民的自觉配合,控烟再美好的愿景也只是镜花水月。

  在以往,只有在“世界无烟日”时,禁烟、控烟才是媒体报道的重点,如今在青岛,随着法律法规的实施,执法人员查处、志愿者劝阻将成为常态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吸烟者不配合,或进行反抗,只会激化矛盾。李某的行为貌似简单,但却反映出禁烟工作遇到的尴尬。“控烟”是一项工程,需要全社会的配合,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,更需要每个公民行动起来,自觉少抽或不抽,更不能在公共场所抽,这是一种文明的体现,更是一种素质的体现。记者 黄英帅

   (来源:半岛网-半岛都市报) [编辑: 张珍珍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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